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院学风建设,规范本科生学习过程管理,有效建立学校、学生及学生家长三方联动沟通机制,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竞博电竞网站学生管理规定》《竞博电竞网站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院依据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及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通过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或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学业警示教育,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和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三条 学业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学院根据学生具体学业情况,采取相应的预警办法。
黄色预警:在校学习期间,按培养方案进度要求,累计必修课不及格2-4门。预警办法:学院给学生下达《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班主任和学生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填写《学生学业预警跟踪反馈表》(附件2)。
橙色预警:在校学习期间,按培养方案进度要求,累计必修课不及格超过5门(含5门)。预警办法:学院给学生下达《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并告知家长,学生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进行学业警示教育,填写《学生学业预警跟踪反馈表》。
红色预警:在校学习期间,按培养方案进度要求,累计必修课不及格超过8门(含8门)。预警办法:学院给学生下达《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进行学业警示教育,填写《学生学业预警跟踪反馈表》,邀请家长面谈并做记录。
第四条 学院成立学业指导工作小组,以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教学秘书、辅导员、专任教师、班主任等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工作。
组 长:史红杰、陈相柏
副组长:李圆媛、向翼凌
成 员:卢永雄、盖东兴、姚兴兴、闫 艳、潘飞平、刘 影、胡倩文、胥树森、徐琲、潘子萌
学业指导工作小组各成员应分工明确、密切配合,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及时约谈被预警学生,帮助预警对象复习前置课程内容,对预警对象上课及作业完成等情况进行及时沟通,认真分析其学业落后的具体原因,与学生共同制定学业提升计划,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学院应设立学生互助小组,积极发挥优秀学生朋辈帮扶作用。
第五条 学业预警工作程序
(一)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每学年的第一和第二学期开学2周内,各学院教学秘书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生成需要预警的学生名单,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依据本办法确认预警级别报学院学业指导工作小组。
(二)下达《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学院指派辅导员或班主任向被预警学生下达《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被预警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学业警示教育谈话。辅导员和班主任与预警学生进行学业警示教育谈话,了解分析学生学习的问题与原因,指导其制定自主学习和帮扶计划,填写《学生学业预警跟踪反馈表》。
(四)告知家长。学院通过邮箱、微信等方式,将《武汉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致家长)》告知预警学生家长并作沟通交流,回执留存。
(五)家长面谈。对红色预警或面临延长学制的学生,学院要与家长联系,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面谈后,整理书面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及谈话内容等。因个人事由不能来校的家长,可以通过电话方式交流,整理相关记录反馈给家长签字。
第六条 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
(一)预警教育过程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存档。
(二)学院归档保存每个预警学生的《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学业预警跟踪反馈表》《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家长谈话内容、学生成绩单、跟踪关注等材料。
第七条 学生学业警示教育期实行动态管理,由学院根据预警对象学业情况确定是否解除、降(升)级。对经过预警教育和帮扶仍不能按所修专业正常教学进度完成学习任务,依照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辅导员、班主任应注意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方式,并注意对预警学生相关信息的保密及个人隐私的保护。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JBO电竞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